在线投诉

 

各获证单位请注意,凡获得以韩敏名义发出的证书,均为假冒证书,可向中心或国家认证监管部门举报。

举报电话:64810855/64810726
或将假冒证书传真至本中心。
传真:64810726
中心邮箱:qcb9000.org@gmail.com

 

 
 
 

 

  法律声明

  北京市融商律师事务所受北京中检联合质量认证中心委托,代表北京中检联合质量认证中心郑重声明如下:......

 
 
 

  北京中检联合质量认证中心,有一批经验丰富和长期从事质量管理的高级专家,可以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单提供优质质量管理、标准化、和其他现代管理技术的培训和服务!

 
 
 

云南出台新规定:企业必须配备质量工程师 2005-12-16

李长江对我国认证认可“十一五”规划制定提出要求 2005-12-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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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最新调查报告称ISO质量/环境标准与世界经济完全融合 2005-09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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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公告 《关于韩敏违法颁发认证证书的公告》及假冒网站图鉴
联手奋进,再创辉煌——总经理新年贺辞
重要通知 中检 (2005) 第 024 号
重要通知 中检 (2005) 第 021 号
重要通知 中检 (2005) 第 020 号
重要通知 中检 (2005) 第 013 号
血浓于水 情重于山 2005-01-06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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